2014年3月9日 星期日

[實用知識] 國外就醫可回台灣申請健保退費之相關事宜

原來在國外看醫生是可以回台灣向健保局申請退費的。

臺灣地區外保險對象如到國外、大陸地區旅遊或處理事務,臨時發生不可預期的之緊急傷病或緊急生育情事,必須在當地醫療院所立即就醫時,也可以檢具收據正本、費用明細、 診斷書、當次出入境證明文件影本和核退申請書,申請核退醫療費用,核退標準則依全民健康保險給付規定核實支付,惟訂有上限,以支付國內醫學中心標準為最高 之上限額,並每季公告,每季上限金額請見首頁 > 一般民眾 > 自墊醫療費用核退 > 在國外或大陸地區自墊醫療費用核退上限。(請向投保單位所屬轄區的分區業務組申請)。        
資料來源:摘取自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網頁

簡單說,我們回香港因感冒看醫生,原來是可以向健保局要求退費的啦!!
(即等同我們在香港向保險公司CLAIM MEDICAL 一樣啦@.@)

雖然晚了發現,但有總比沒有好,來看看需要準備的文件如下:

1. 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健保局網頁下載)
2.  醫生的收據正本(留意收據除了金額,一定要註明病因,如果不確定,就要連病假紙一起,因病假紙一般均註明病因,如上呼吸道感染。)
3. 護照正本(檢查後發還),護照個人資料頁+出入境章頁的影印本(一定要有入出境證明,以示曾出國)
4. 存褶封面影印本 (退費會自動存入指定銀行戶口)
5. 如是代未成年子女申請者, 則需另繳戶口名簿副本以證明親屬關係

P.S.
1. 自墊醫療費用核退上限,目前門診(103.01-103.03)是NT$1,967 (每季會更新公告)
2. 成功遞交後,預計1-2個月內會收到公文通知。

附註:
A. 須親自前往各地的健保局提出申請
B. 要在醫療收據起6個月內提出申請,如人因事不在台灣可找委託人處理。
C. 如「自動通關查驗系統」入出國境,且無至查驗櫃檯補蓋當次入出境查驗章戳,無法以護照影本為當次入出境證明文件者,可擇一下列方式辦理:
1.檢具服務機關出具之證明。
2.至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網站(http://www.immigration.gov.tw ),利用入出國日期證明書線上申辦系統列印入出國日期證明書。
3.檢具護照首頁影本,並於該影本及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檢附書據處,註明採「自動通關查驗系統」入出國境。
(以上摘取自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自墊費用核退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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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續...

等了約1.5個月,終於收到健保局的公函,說我可以成功全額退費了^____^

另有朋友申請時是用自動過關出入境,他說健保局只要求他填一份表格,容許健保局調閱你的出入境紀錄便可,無須再交護照副本。 (給各位朋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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