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9日 星期三

香港人辦理台灣定居申請(申辦台灣身份證)

在台灣申請完居留證後,只要符合下列條件就可以申請定居:

A. 以依親事由申請或隨同申請,親屬關係因結婚或收養發生者,應存續三年以上。但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已生產子女者,不在此限。

B. 居留一定期間之計算方式:所謂居留一定期間,係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 自申請日往前推算連續居留滿一年且出境未超過三十日。一年內得出境三十日,其出境次數不予限制,出境日數自出境之翌日起算,當日出入境者,以一日計 算;出境如係經政府機關派遣或核准,附有證明文件者,不予累計出境期間,亦不予核算在臺灣地區居留期間。
      2.自申請日往前推算連續居留滿二年且每年在臺灣地區居住二百七十日以上。

註:也即時說,有小孩者,最快居留台灣1年(出境不超過30天),便可申請台灣身份證(定居證)了。

資料來源:內政部入出境管理處-港澳居民https://www.immigration.gov.tw/ct_cert.asp?xItem=1088650&ctNode=31456&mp=1


準備文件:
1. 申請表(現場索取便可)
2. 大頭的2吋白底照片一張
3. 居留證 (將沒收)
4. 香港身份證正本及副本(前後都要影印)
5. 戶口名簿 / 戶藉謄本- 副本 (正本驗畢歸還)
6. 含郵票$25的掛號信封 (現場購買費用$26)
7. 費用NT$600
8. 香港身份確認書(可以於網站下載)

註1:申請表需要填寫護照資料,雖然不會檢查,但以妨忘記須填寫的資料,還是帶著較安心。
註2:時間約等兩星期便可以收到掛號信,再憑信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理身份證事宜便可。有身份證後就可申辦台灣護照,以後出入香港台灣只要憑兩地護照便可,不用再申請入出境許可證。

原文出處: Yahoo奇犘-明日葉的Blog(=KimSu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