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0日 星期六

台灣出生的子女,辦理香港身份證(護照)事宜

如果你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在香港以外地區所生的中國籍子女,而在你出生時,父親或母親是:
  •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或
  •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通常居於香港連續七年或以上的中國公民。
你便合資格申請居留權證明書。(By 香港政府一站通)
簡單來說就是,父OR母只要有一人是香港人(擁有香港三粒星),就可以幫海外出生的子女辦理身份證(及護照),在這裏指的「居留權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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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請先在台灣準備以下文件
1. 申請表(表格ID881款)(可於香港政府一站通下載,表格ID881款)
2.出生證明書(先到戶政事務所申請,再至地方法院公證,即文件上蓋上鋼印(=有凹凸感的印章))
3.戶藉謄本(先到戶政事務所申請,再至地方法院公證,即文件上蓋上鋼印)
4.結婚證書(先到戶政事務所申請,再至地方法院公證,即文件上蓋上鋼印)
5. 台灣護照
6. 父OR母的香港身份證
7. 白底照片2張
把以上文件影印一份,寄交入境事務處處長
香港灣仔
告士打道7號
入境事務大樓
居留權證明書組
待入境處收到後,便會通知你在港的香港聯絡人,通知他帶同以上文件的正本,前往入境處驗證(住在海外的申請人可以不用回港)。
P.S.
i)出生證明建議使用由戶政事務所發出的出生證明影印本(有戶政事務所蓋章),由於醫院所發出的出生證明並沒有小孩的名字,導致去到法院被告知他們需要進一步查證,加上我們又已在出生文件上簽署,在處理上更為複雜,建議用戶政事務所的版本處理較簡單,可即時公證帶回。
B. 公證事宜(地方法院隨到隨辦,即日可帶回)
1.先到戶政事務所申請「出生證明影印本+戶藉謄本+結婚證書」,建議可各申請2份;(註:出生證明影印本限當初辦理新生兒入藉登記的戶政事務所,因對方需找回當初你申辦時的出生證明檔案)
2. 再到地方法院的公證處 或 找民間的公證人,公證上述文件。
     (註:前往地方法院前,因法院需要存檔一份,請先備妥公證文件影印本各一份(如:出生證明影印本+戶藉謄本+結婚證書的副本各一,前後頁均須雙面列印)
**由於文件是按種類收費,只要是相同文件,不管張數收費皆相同。如公證結婚證書"1張"是NT$500,公證"2張"戶藉謄本也是NT$500,建議可多公證一份備用~
  公證費用:文件背後蓋上中文印章者NT$500/份 OR 中英文印章則NT$700/份 (我是選擇中文印章便可)
我總共公證的文件:出生證明影印本*2+戶藉謄本*2+結婚證書*1,使用中文印章合共收費NT$1500。
郵件寄出約3星期就收到入境處的通知,他們已收到我的文件~
再等一星期就收到正式通知,通知我約於兩個半月後的指定日期及時間(X月X日下午X時)遞交文件正本(本人不需回港處理)。(註: 入境處的郵件是寄去香港的聯絡住址, 要留意喔~)

通知文件除了要求交出早前郵寄的副本文件的正本以供驗證外,尚要求提供:
1. 配偶的台灣身份證副本及台灣護照副本
2. 父/母香港出世紙副本
3. 費用HK$160
註:1.一般從繳交文件到收到入出境許可證,若需3個月,請靜心特候通知。
        2.假若如我般先進入香港等候,可以尋找指定的負責人,再按特殊情況,加快處理案件,約一個月便可,但前提是於上述指定日期繳交的文件是齊全的。
C. (香港發出的)入出境許可證Entry Permit
待收到由香港入境處發出的入境證後(即港簽),於三個月內,使用它進入香港便可。
之後再申辦特區護照就可以了(如一般香港人般申請)。
註:假若人已使用台灣護照進入香港,必須先離境,再使用此入出境許可證入境。離境可以選擇出入中國大陸,如深圳(要先申辦台胞證)、澳門等地區,不用特意往返台灣。
D. 香港特區護照
1. 請先以電話2598 0888進行預約,由於申辦人數眾多最快可預約20天後的日子(網上申請只適用於11歲以上人士)
2.可自行先下載表格,護照申請書及身份證申請書(護照和身份證證需一拼申請)
3. 台灣護照(正本)
4. 戶藉謄本正本及副本
5. 出生證明正本及副本
6. 父/母香港身份證正本及副本
7. 父/母台灣護照副本
8. 白底照片2張
9. 入出境許可證(已蓋入境章)
10. 費用$185 (兒童-32頁)
註: 1.預計要等候14天工作天(如碰上連續假期,日子將需要順延)。
      2.可委託他人代領,請在入境處取委託書。
      3. 由於我希望香港特區護照上的英文拼音能以廣東拼音顯示(即跟台灣護照上的國語拼音不同),這情況下需親自前往香港入境處申辦護照,並通知職員這要求。入境處職員便會要求 我們在申請表中親自註明"本人要求兒子/女子姓氏X名字為XX"。申辦好後,待台灣護照到期後,便可以於台灣護照上以廣東拼音作英文名字了(註: 因台灣要求要先有香港護照作為supporting), 但據說是要以別名顯示。

P.S. 如果擔心兩本護照在短時間內會出現不同英文拼音,訂機票會有煩惱的話,我的解答是"還好"。
A) 如果是坐華航,因為我猜空服都以核對中文名字為主,我曾致電去詢問,對方回應說兩本護照不同名字不只我一人,她們會參考中文名字,以確認兩個英文名字都為同一人。那麼兩個英文拼音都可以用來訂機票。我多次試過幾乎都沒什麼問題。
 B) 如果坐港龍,我就曾出現過新人不懂處理,資深的空姐是讓我過關了,但也提醒我叫我去把台灣護照加入香港英文拼音,把它作別名使用。這也是我將來要處理的辦法,只是為了省錢,想等到會照到期後再行變更。

原文出處: Yahoo奇犘-明日葉的Blog(=KimSu媽)

2012年10月19日 星期五

香港人辦理在台灣出生子女的台灣護照事宜&疑問

由於需要回港,故為在台灣出生二個多月的小兒子辦理台灣護照。
首次申請普通護照自民國10071日起必須本人親自至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中、南、東辦事處辦理;
或向外交部委辦之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確認後,始得委任代理人續辦護照。
簡單來說:
A. 選擇親辦:則請親自前往外交部(北、中、南及東辦事處)辦理

B. 選擇旅行社代辦:則需親自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確認」後,再交由旅行社代辦。

文件需要:
A. 親自前往外交部申辦者:
    -護照申請書一份
    -最近6個月內拍攝之彩色(直4.5公分且橫3.5公分,不含邊框)光面白色背景照片乙式2超大頭的那種),照片一張黏貼,另一張浮貼於申請書。
    -年滿14歲及領有國民身分證者,應繳驗國民身分證正本(驗畢退還),並將正、反面影本分別黏貼於申請書正面(正面影本上須顯示換補發日期)。未滿14歲且未請領國民身分證者,請繳驗戶口名簿正本(驗畢退還),並附繳影本乙份或繳交最近3個月內辦理之戶籍謄本(請保留完整記事欄)
    -費用NT$1200(<14歲或未服役致護照效期縮減者) / NT$1600 (時間約需一星期)

B. 「人別確認」文件需要:
     -護照申請書一份(到戶政事務所說要辦"人別確認", 對方就會給你護照申請書)
    -最近6個月內拍攝之彩色(直4.5公分且橫3.5公分,不含邊框)光面白色背景照片乙式2超大頭照那種),照片一張黏貼,另一張浮貼於申請書。
    -年滿14歲及領有國民身分證者,應繳驗國民身分證正本(驗畢退還),並將正、反面影本分別黏貼於申請書正面(正面影本上須顯示換補發日期)。未滿14歲且未請領國民身分證者,請繳驗戶口名簿正本(驗畢退還),並附繳影本乙份或繳交最近3個月內辦理之戶籍謄本(請保留完整記事欄)
     費用:全免(有效為6個月內,逾期申請者須重新辦理「人別確認」)
     **在戶政事務所填寫好護照申請書後,對方會把申請書SCAN給外交部存檔。我們只要拿著這個經戶政事務所處理好的護照申請書再交旅行社便好(當然護照費用就是旅行社代收了)。

P.S 不管是否親自前往外交部,填寫的表格其實都一樣(就是護照申請書),只差在是否經戶政事務所蓋章核實。
       當中須填寫英文姓名,可空白由外交部代選,或外交部提供的四種拼音擇一選擇。
       外文姓名非中文姓名譯音或為特殊姓名者,須繳交舊護照或足資證明之文件。
       (Ex. 如想改為香港英文拼音,如沒有可證明之文件(如護照、香港出世紙等),外交部是不接納的。經詢問後,日後申辦了香港護照,則可依香港護照變更英文名字。省錢的做法是待台灣護照到期時再一併變更便可,否則要多付一次錢重辦護照。)

原文出處: Yahoo奇犘-明日葉的Blog(=KimSu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