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9日 星期三

香港人辦理台灣居留證延期

最近收到通知說我的居留證快要到期了(一開始的居留證有效期只有18個月,之後每次延期為1年), 我須要去入出境管理局辦理延期或於限期內離境。

當然我只能選擇限期前辦理延期。

[港澳人士]
只須前往附近的入出境管理局, 告知志工們你要延期, 她們便會給你一份延期申請表(註:跟大陸的延期申請表格不一樣喔,因為有志工給我大陸的申請表~)
表格也可在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全球資訊網列印下載,選擇"0402 香港居民入出境送件須知──延期停留"
另須備一張照片(大頭照), 付上NT$300便可~

舊的居留證會被收走, 約等一星期,待新的居留證發出來就好了~

**定居的要求, 最快是連續居留一年, 當中出境天數不超30天(有小孩的話)OR連續居留2年, 而每年都有停留超過270天。
    沒小孩的話, 婚姻關係必須要有3年, 當中好像也是要有每年270天。

註:我已申辦了兩次的居留證延期,但被要求的東西都不太一樣...
2012.11 這是我第二次辦理居留證延期,官員這次居然問我拿香港身份證副本=.=",我沒帶,就改口要求戶口名簿OR戶藉謄本,這個我有帶在身上而順利辦理完畢。
所以,請隨身帶備香港身份證副本/戶口名簿OR戶藉謄本去辦理延期,以備不時之需。


原文出處: Yahoo奇犘-明日葉的Blog(=KimSu媽)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